测绘技术与市场的共同发展
1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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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作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国防建设的基础性学科,是一项前期性、基础性工作。测绘工作广泛应用于地质矿产勘查、城市建设、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科研与试验以及空间技术等诸多行业。而在许多工作中,测绘工作都是走在最前沿,成为一切工作的基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测绘主管部门一直都十分重视测绘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给测绘科学技术和市场开拓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全国城市化发展脚步加快,基础测绘与专业测绘等各方面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同时,随着测绘管理进一步灵活,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测绘市场进一步开放,给测绘单位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会和市场商机,也使测绘单位技术力量得到了加强,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设备装备实力也大大提高,实现了从手工化、光学化到数字化、信息化的质的飞跃。安徽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的发展就是一个有力的见证。
2 回顾历史,百废待兴,测绘先行
安徽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可以说是紧随共和国的脚步而成立的老单位。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初期,正处于百废待兴的时期,国民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各种资源和能源十分贫乏,要开发它们必须首先从基础地质测量工作开始,而各种专业技术和生产施工设备都得依靠前苏联。例如我们现在采用的1954年北京坐标系实际上是从前苏联远东一等锁相连接而引入的。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国家基础测绘工作已逐步展开,作为我们有测绘能力的单位开始在国家基础测绘工作上发挥重要作用。翻开“安徽省测绘资料目录”就可以看到,从1963年起,我们就相继进行过国家三、四等三角网和水准等基础测量工作。例如1963年的濉溪童亭三、四等插网,1965年宿县桃园三、四等网,1966年青疃至板桥三等水准测量等等,总共有几十项基础测绘工作。而要完成这些工作,首先需要花大气力去建造测量标志,采用的是原始的光学仪器,使用起来很不方便而且很笨重,野外观测要看天气,观测一个三角点等个把月是常有的事情。室内计算全靠人工查表,计算过程十分复杂,这样还容易产生许多不应有的错误,造成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率十分低下,重复劳动增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唯一的就是采用人海战术,原有两个测量队和一个航测内业队,总计100多人,而每年的工作量却完成得很少。手摇计算机问世后,只能减少一点内业工作的难度,但外业工作没有得到发展,仍然是普通光学仪器统领天下。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大量的工作还是手工进行。同时由于体制的问题,大多测量单位还是处于等、靠、要的状态,加之国家及各行业的基础测量和专业测量工作量减少,相应的投入就随之减少,许多测绘单位出现了萎缩甚至消亡的现象,测绘科学技术的发展速度十分缓慢,而当时国外测绘技术的发展却已悄然而起了,有些测绘专家曾说我们至少比国外晚20年。1983年,我们引进了一套瑞士DI 20红外测距仪时,都曾在煤田物探系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令人羡慕不已。要发展,首先就应该发展科技。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一个行业的长久不衰。
3 紧跟形势,加快发展,开拓市场
改革开放以后,国民经济建设步伐加快,全国各地特别是特区和沿海经济开发区的陆续建立,市场经济形式也在特区和沿海经济开发区逐步取代计划经济模式,国家对测绘市场也逐步开放,并配套了相应的管理措施。沿海各发达省市也制定了适合本区测绘工作的管理条例。这样,为各测绘单位走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加强专业技术联系等方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也促进了测绘科学技术的发展,从而彻底改变了原来测绘单位“等、靠、要”的旧观念,让大家知道,只有走向市场,才是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唯一出路。
20世纪90年代初,安徽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测绘专业率先走向社会测绘市场,主要目标是浙江、广东等沿海开放省市。而测绘是技术密集型的行业,没有过硬的技术,没有好的人员素质,没有好的仪器设备,没有好的管理 *** ,要想在市场上立足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为了能找到项目,为了能干好项目,我们采取了“内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做法。我们首先从提高自身素质开始,从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生产管理、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提升,坚持投入资金配备仪器设备,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形式,抓紧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和业务素质。在技术质量管理上,我们严格坚持“三级检查,二级验收”的质量管理制度,即自检、互检、专职检和分队、大队验收,在质量上层层把关,严格管理。有了好的仪器设备,有过硬的技术人员队伍,有严格的质量管理,才能保证取得良好的测绘产品,否则,用户是不会认同你的成果的。在对外业务联系上,我们本着“诚实守信,用户至上”的原则开展工作,一方面严格执行当地有关测绘管理条例,服从当地测绘管理部门的管理;另一方面,以虚心、真诚和踏实认真的态度来感动用户。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我们的市场人员经常不辞辛劳,千方百计联系客户,上门了解他们目前要做什么,即将要做什么,宣传我们能做什么,回来后认真总结分析,研究对策,把握市场策略。洽谈项目时,我们以更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为前提、真心诚意做好服务为准则、严格履行合同为目标,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完成。接到项目后,认真设计,精心组织施工,通过严格的生产技术及质量管理,提供的产品均一次性通过甲方验收,多次受到外省测绘主管部门质检站好评。1992年,我们在浙江某市完成1∶500地形测量工作后,一炮打响,先后完成了多个市县的测量项目几十个,足迹几乎遍及浙江全省,有的项目是用户主动要求我们承担的,因为你的工作他放心,你的产品他称心。近10多年来,我们在浙江一直都有项目陆续开展。
通过多年来的摸爬滚打,我们的测绘技术发展了,测量人员素质提高了,市场闯开了,单位的知名度也进一步提高了,进而也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瞄准高新,发展科技,拓宽市场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普及,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将会十分广泛的应用于各行各业,测绘当然也不例外。与此同时,美国副总统戈尔1998年提出“数字地球”的构想后,在全世界广泛引起强烈的反响。在我国,“数字省”、“数字城市”的口号也陆续提出,加之改革开放20年成果显著,原先比较发达的有较厚经济基础的沿海特区和开放省市率先进入数字化、信息化,而测绘必然是“数字省”、“数字城市”建设的主力军。
面对这样的形势,1998年,我们安徽物测队新领导班子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方面”的发展构想,其中“一个中心”就是以煤田物探和测绘两大主业为中心,而测绘作为重要一部分,就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我们首先从最为熟练的地形测量入手,进一步投入资金,配备了全站仪、计算机、成图软件等,积极培训技术人员,加紧联系项目,以我们的技术优势、设备优势和前期市场优势,在浙江、江苏等地数字化城市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先后完成了数字化地形地籍测量数十个,进一步拓宽了外省测绘市场,同时也彻底告别了依靠普通光学仪器施工的历史,全面进入了数字化、信息化时代。
在生产技术管理上,我队1999年顺利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使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进入21世纪后,随着能源需求量加大,全国煤炭行业普遍升温,各大煤炭企业加大了煤田地质勘查工作力度,进而使煤田物探勘查专业测量工作量增大。为了适应新形势,我们不惜投入重金,相继添置了动、静态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扩充全站仪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更新测绘软件,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引进测绘专业院校毕业生,以壮大测绘队伍,提高测绘技术力量。过去,我们在两淮和苏鲁平原地区进行物探测量工作时,只能用常规作业方式进行,现在发展到能在山区、水上等特别困难地区的物探测量施工,全站仪和GPS大有用武之地,先后在微山湖、新疆、内蒙古等复杂地区完成地震勘探测量工作十几个,而且都是数字化成果,使成果质量和作业精度大大提高。目前,我们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已稳居全国煤田物探测量队伍之首。
在市场开拓上,搞好市场营销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宣传自我的重要途径,也是市场信息的重要渠道。为此,我们一改过去项目信息都是单线联系的形式,率先在全国煤田物探测量单位中成立了自己的市场营销队伍,在上海、北京、新疆、内蒙古、山东、宁夏等省设立驻外办事机构,以扩大我们的营销队伍,并以此为基础向全国辐射,形成了一个几乎覆盖全国的市场信息 *** 。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市场知名度,扩大了我们的影响力,也拓宽了我们的信息渠道。2004年,我们所签订的物探、测量项目合同中有近一半是由驻外办事机构获得的,工程价款近4000万元,呈现出产值产量成倍上涨的势头。这就说明,搞好市场营销是每个单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有了市场,你才能有项目,才能创造效益。
为了保持我队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又成立了战略发展部,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当今社会地质测量市场形式,分析市场动态,确立市场策略,以保证不失时机的采取市场措施,更加准确的把握市场脉搏。
通过多年来的不断进取和发展,现在我们已发展成为具有测绘行业甲级资质和煤田地质勘查甲级资质的全国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地质和测绘工程的高科技综合单位,拥有先进的动、静态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进口全站仪、计算机工作站、绘图仪、精密经纬仪、精密水准仪等测绘仪器设备,能承揽各类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测量、数字化地形地籍测量、矿山测量、房产测绘和航测与遥感测绘外业等工程项目。
2004年,我们顺利完成了测绘甲级资质的升级换证工作,同时也顺利地加入中国测绘理事会,成为理事单位。
5 同心协力,保持测绘事业的永续发展
要保持我们测绘单位的繁荣和长久发展,还有不少工作要做,应该为测绘事业的发展共同出谋划策。我们认为,要从以下方面做工作。
(1)各测绘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明确自己的发展道路,可以优先发展自己的优势项目。测量学分类比较细,专业繁多。由于各单位原先成立的目的不一样,所属部门也不尽相同,各自都有其特长,发展优势项目,使自己成为具有一定特点的队伍,保证在市场竞争中的单项优势。
(2)加强测绘单位的横向联系,技术上互相学习,生产上优势互补,信息上相互沟通,这样可以达到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目的。
(3)处理好不同类型测绘单位的关系。大体可以将测绘单位分为生产型、事业型、科研型和管理型。生产型单位大都是经营性质的,其他单位大都有上级拨款,应为生产型单位发展多创造一点机会,事业型、科研型单位应在测绘尖端技术和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设备、新 *** 上多加发展,如空间技术、地理信息技术及3S集成和软件开发等。
(4)充分发挥测绘组织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内部的沟通。如测绘学会、测绘管理部门,可以以学会或地区的形式建立测绘单位档案、创建内刊、组织会议、建立论坛等形式,加强测绘新技术、新设备、新 *** 的交流。
(5)测绘管理部门要加强个体测绘队伍的管理,保护测绘市场秩序,控制不正当竞争。
6 结束语
当前,我国的测绘事业比以前是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总体测绘科技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还有不少的差距,我国也成立了测绘发展战略研究机构,也加入了许多国际测绘组织。但测绘事业的发展,不是哪个单位或哪个部门的事情,要靠我们全体测绘界人士的共同努力,才能赶超世界先进水平,使我们立于世界测绘强国之林。
宁夏 *** 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2021修正)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宁夏省级测绘资质,保障测绘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自治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监督、管理,并接受上级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住房城乡建设、民政、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四条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第五条 对在测绘工作、测绘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测绘资质管理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宁夏省级测绘资质;
(二)有与其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其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七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测绘人员测绘作业证件。
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测绘单位,应当在核准的测绘业务范围、作业区域和作业限额内从事测绘活动。
自治区外测绘单位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在测绘活动开始前,持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人员测绘作业证件向自治区或者设区的市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转借、 *** 或者出租《测绘资质证书》和测绘作业证件。第八条 自治区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负责审查、审批测绘资质,并发放《测绘资质证书》。第九条 《测绘资质证书》的有效期限为五年。有效期满三个月前,持证单位应当向自治区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换证申请。第十条 测绘单位的主要技术力量、仪器设备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业务范围的,应当向自治区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重新办理测绘资质审查手续。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向核发《测绘资质证书》的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测绘资质证书》和测绘作业证件,必须公开申请程序、申请资料的形式和内容。第三章 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第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全区基础测绘规划,报自治区人民 *** 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县(市、区)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 *** 的基础测绘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和其宁夏省级测绘资质他重大测绘项目规划,报本级人民 *** 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把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将基础测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基础测绘的具体管理办法,由自治区人民 *** 制定。第十四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定期更新:
(一)全区统一布设的测绘控制网,更新周期不超过十年;
(二)全区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自治区系列地图更新周期不超过五年;
(三)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国防建设、生态保护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第十五条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做好数据资料的保密和安全工作。第十六条 使用已完成的国家和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单位,不得擅自利用基础测绘资料生成地理信息数据。第十七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并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十八条 因测绘进行航空摄影测量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宁夏 *** 自治区人民 ***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 *** 规章的决定
一、决定废止宁夏省级测绘资质的规章
(一)宁夏 *** 自治区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办法(1994年6月8日 宁政发〔1994〕63号)
(二)关于建立农村水利劳动积累工制度宁夏省级测绘资质的暂行规定(1987年10月17日 宁政发〔1987〕103号)
(三)宁夏 *** 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细则(1994年9月1日 宁政发〔1994〕101号)
(四)宁夏 *** 自治区科研事业费拨款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12月29日 宁政发〔1986〕165号)
(五)宁夏 *** 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行业管理暂行规定(1990年11月14日 宁政发〔1990〕104号)
(六)宁夏 *** 自治区测绘项目限额管理办法(1995年7月15日 宁政发〔1995〕60号)
(七)宁夏 *** 自治区发展企业集团暂行规定(1989年3月29日 宁政发〔1989〕38号)
(八)宁夏 *** 自治区人民 *** 稽察特派员规定(1999年9月2日 自治区 *** 令第7号)
(九)宁夏 *** 自治区广告管理处罚办法(1990年7月16日 宁政发〔1990〕78号)
(十)宁夏 *** 自治区保护地震台站观测环境和地震测量标志宁夏省级测绘资质的规定(1987年5月19日 宁政发〔1987〕31号)
(十一)宁夏 *** 自治区文化娱乐业从业人员管理规定(1997年11月6日 宁政发〔1997〕103号)
(十二)宁夏 *** 自治区治安联防工作管理规定(1991年11月27日 宁政发〔1991〕109号)
(十三)宁夏 *** 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1988年6月29日 宁政发〔1988〕73号)
(十四)宁夏 *** 自治区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1987年7月22日 宁政发〔1987〕58号)
(十五)宁夏 *** 自治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安置办法(1996年4月4日 宁政发〔1996〕47号)
(十六)宁夏 *** 自治区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实施办法(1989年10月10日 宁政发〔1989〕111号)
(十七)宁夏 *** 自治区烟尘污染防治办法(1990年5月10日 宁政发〔1990〕54号)
(十八)宁夏 *** 自治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程序规定(1993年8月7日 宁政发〔1993〕81号)
(十九)宁夏 *** 自治区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办法(1990年7月14日 宁政发〔1990〕76号)
(二十)宁夏 *** 自治区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实施办法(1984年6月25日 宁政发〔1984〕90号)
(二十一)宁夏 *** 自治区区外施工企业来宁施工管理规定(1989年9月13日 宁政发〔1989〕102号)
(二十二)宁夏 *** 自治区灌区开发资金管理使用试行办法(1986年5月31日 宁政发〔1986〕73号)
(二十三)宁夏 *** 自治区贫困地区吊庄移民管理试行办法(1989年5月30日 宁政发〔1989〕71号)
(二十四)宁夏 *** 自治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1988年10月5日 宁政发〔1988〕114号)
(二十五)宁夏 *** 自治区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989年12月12日 宁政发〔1989〕128号)
(二十六)宁夏 *** 自治区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实施办法(1997年4月11日 宁政发〔1997〕34号)二、宣布失效宁夏省级测绘资质的规章
(一)宁夏 *** 自治区结核病防治办法(1987年11月8日 宁政发〔1987〕110号)
(二)宁夏 *** 自治区人民 *** 关于企业自主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宁夏省级测绘资质的暂行规定 (1992年10月24日 宁政发〔1992〕104号)
(三)宁夏 *** 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1997年8月5日 宁政发〔1997〕71号)
(四)宁夏 *** 自治区水利管理办法(1988年6月18日 宁政发〔1988〕69号)
(五)宁夏 *** 自治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1992年1月16日 宁政发〔1992〕5号)
(六)宁夏 *** 自治区农村水利技术承包暂行办法(1990年4月30日 宁政发〔1990〕49号)
(七)宁夏 *** 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管理规定(1994年9月10日 宁政发〔1994〕104号)
(八)宁夏 *** 自治区乡(镇)国库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12月21日 宁政发〔1990〕120号)
(九)宁夏 *** 自治区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经费统筹办法(1999年12月28日 自治区 *** 令第15号)
(十)宁夏 *** 自治区车船使用税实施细则(1987年1月8日 宁政发〔1987〕2号)
(十一)宁夏 *** 自治区屠宰税征收办法(1998年7月6日 宁政发〔1998〕48号)
(十二)宁夏 *** 自治区 *** 食品管理暂行规定(1995年12月25日 宁政发〔1995〕115号)
(十三)宁夏 *** 自治区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办法(1997年7月28日 宁政发〔1997〕68号)
(十四)宁夏 *** 自治区无线电台生产、销售、购置、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1986年5月22日 宁政发〔1986〕61号)
(十五)宁夏 *** 自治区人民 *** 关于实施“星火计划”的若干规定(1987年8月5日 宁政发〔1987〕64号)
(十六)宁夏 *** 自治区人民 *** 关于进一步深化科研单位改革的规定(1992年10月24日 宁政发〔1992〕104号)
(十七)宁夏 *** 自治区企业兼并暂行规定(1989年3月29日 宁政发〔1989〕36号)
(十八)宁夏 *** 自治区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组织的规定(1994年8月12日 宁政发〔1994〕86号)
(十九)宁夏 *** 自治区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1989年10月24日 宁政发〔1989〕116号)
(二十)宁夏 *** 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规定(1988年6月13日 宁政发〔1988〕64号)
(二十一)宁夏 *** 自治区汽车交易市场管理办法(1995年10月11日 宁政发〔1995〕86号)
(二十二)宁夏 *** 自治区民间美术、民间美术艺人、传承人保护办法(1990年1月31日 宁政发〔1990〕12号)
(二十三)宁夏 *** 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1997年2月19日 宁政发〔1997〕22号)
(二十四)宁夏 *** 自治区乡镇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989年2月15日 宁政发〔1989〕16号)
(二十五)宁夏 *** 自治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2000年12月30日 自治区 *** 令第28号)
(二十六)宁夏 *** 自治区暂住人口管理规定(1997年10月5日 宁政发〔1997〕89号)
(二十七)宁夏 *** 自治区筹措教育经费规定(1993年8月7日 宁政发〔1993〕79号)
(二十八)宁夏 *** 自治区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1995年5月16日 宁政发〔1995〕41号)
(二十九)宁夏 *** 自治区旅游业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9日 宁政发〔1997〕131号)
(三十)宁夏 *** 自治区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991年5月11日 宁政发〔1991〕53号)
(三十一)宁夏 *** 自治区放射防护监督员管理办法(1991年6月4日 宁政发〔1991〕64号)
(三十二)宁夏 *** 自治区消毒管理办法(1995年1月13日 宁政发〔1995〕4号)
(三十三)宁夏 *** 自治区牧业税征收办法(1989年3月1日 宁政发〔1989〕22号)
(三十四)宁夏 *** 自治区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实施办法(1994年4月23日 宁政发〔1994〕49号)
(三十五)宁夏 *** 自治区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征收、使用管理规定(1995年7月1日 宁政发〔1995〕55号)
(三十六)宁夏 *** 自治区住宿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1995年7月12日 宁政发〔1995〕59号)
(三十七)宁夏 *** 自治区燃料油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1995年10月16日 宁政发〔1995〕91号)
银川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宁夏 *** 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银川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银川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和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银川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和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银川市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第四条 城市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体现民族风格,保持地方特色。第五条 银川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实施统一规划管理。第六条 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作(含地下设施和临时建筑)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第七条 城市规划管理实行“一书两证”制度,即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由银川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二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建设人)报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须按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作为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必要文件。第十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建设人申请;
(二)核验申请文件进行现场勘察,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确定建设项目位置、基本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四)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第十一条 建设人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人持有效的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验申请文件,进行现场踏勘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于十日内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三)建设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在城市统一测绘的地形图上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
(四)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建设人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总图后,凡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在规定期限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第十二条 建设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申请办理征用土地手续,又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作废。第十三条 建设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因临时建设或其它用途需要临时用地的,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市、县人民 *** 申请临时用地。第十四条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实行《临时建设证书》和《临时用地证书》制度,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核发《临时建设证书》和《临时用地证书》后,方可开工建设。
禁止在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到期如需继续使用的,须在期满一个月前办理使用手续。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如遇国家建设需要,用地人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并归还用地。第十五条 严禁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进行建设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第十六条 对占而未用、多占少用,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建设用地,由原批准机关无偿收回,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重新规划。第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挖砂、取土、采石、填埋废弃物、设置垃圾堆场、围填水面或进行其他改变地形地貌行为的,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第三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十八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含铁路、公路、城市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须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设人持有效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验申请文件进行现场踏勘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向建设人出具受理回执;
(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情况核定、提供规划设计要求,并发给建设人《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作为规划设计的依据;
其核定期限:一般工程15日,重大工程30日。
(四)建设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规划总图进行设计,并附《规划设计说明书》;
(五)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人提交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设计图纸进行审定,审定合格后在图纸上签注意见,并加盖“方案审核专用章”,在建设人提交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后十日内核发批准方案通知单;
(六)建设人按规定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规划管理费和工程竣工档案保证金;
(七)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人办理完毕其他有关手续后三日内派专门人员或认可的勘测单位完成放线工作;
(八)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无误后,三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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