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反映本单位测绘成果的证明材料是什么

您好!首次申请测绘资质,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可从市规划委网站免费下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测绘资质申请表》中所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5、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6、《测绘资质申请表》中所申报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1)仪器设备的购置证明,测绘计量仪器须出具精度鉴定证书; (2)有关应用软件的购置证明。 7、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或者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考核的证明文件,或者单位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2)档案主管部门的认证认可文件,或者通过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的证明文件,或者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8、单位住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9、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1)近期完成的测绘成果登记表; (2)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和测绘业绩的证明(近期较大测绘成果评奖、认定材料、测绘产品质量报告、用户对测绘成果的评价意见、测绘项目合同等资料)。 10、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1)企业章程(经工商管理部门备案)或者事业单位成立批准文件; (2)测绘高新技术企业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提示:受理机构:XX市规划委员会行政受理大厅 (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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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公司备案法律依据

1 测绘公司备案的法律依据是《测绘法》及其相关规定。

2 根据《测绘法》规定,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进行备案,包括测绘单位、测绘资质单位、测绘仪器设备制造单位等。

3 除了《测绘法》,还有《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等细则性文件规定了测绘单位备案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同时,各地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定,来规范和管理测绘行业。

测绘项目备案所需资料及流程

测绘资质单位申请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时,应交验下列证件和材料,并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测绘资质证书副本;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

(四)测绘项目合同或指令性测绘项目计划书;

(五)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测绘单位自主组织实施或研发的测绘项目的)(非必要);

(六)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国的组织或个人来省测绘)(非必要);

(七)测绘项目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非必要);

(八)技术人员作业证、身份证;

(九)测绘项目备案申报表(非必要)。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测量资质办理?

测绘资质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⑴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可从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⑶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⑷《测绘资质申请表》中所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的履历表(从参加工作开始,格式可参考市规划委网站免费下载的专业技术人员履历表)、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劳动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⑸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⑹《测绘资质申请表》中所申报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①仪器设备的购置证明(购买发票、调拨单等证明材料),测绘仪器须有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②有关应用软件的购置证明(购买发票、调拨单等证明材料)。

⑺测绘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①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或者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考核的证明文件,或者单位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可参考附件3:北京市测绘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评,提交考核表);

②档案主管部门的认证认可文件,或者通过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的证明文件,或者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可参考附件4:北京市测绘单位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及保密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评,提交考核表)。

⑻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机构和基本设施等证明(可参考附件4:北京市测绘单位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及保密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评,提交考核表);

⑼单位住所及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⑽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业绩及获奖证明(初次申请测绘资质可不提供):

①近期完成的测绘成果汇交证明;

②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和测绘业绩的证明(近期较大测绘成果评奖、认定材料、测绘产品质量报告、用户对测绘成果的评价意见、测绘项目合同等资料)。

⑾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①企业章程(经工商管理部门备案)或者事业单位成立批准文件;

②高新技术企业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

注:⑵至⑾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规格为 A4 纸,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应按《测绘资质申请表》所列技术人员顺序装订。所有证书须报复印件,申报时需核验证书原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强调: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测绘成果提交所需资料

房产测绘成果备案须提交的资料

一、商品房项目预测成果备案

1

、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绘成果报告书、电子文档;

2

、经审查批准的全套建筑施工图和电子图各一套;

3

、宁波市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4

、共有公用面积分摊彩图;

5

、经人防部门备案的人防建设方案;

6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8

、有关商品房预售方案;

9

、其他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二、商品房项目实测成果备案

1

、宁波市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申请表;

2

、扩初会议纪要复印件(校验原件);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校验原件);

4

、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5

、地名办门牌编号图原件;

6

、地名使用批准书复印件(校验原件);

7

、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区域划分图原件;

8

、建筑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9

、交警部门出具的地下室汽车位验收意见原件;

10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11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复印件(校验原件);

12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及电子文档;

13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委托合同复印件(校验原件);

14

、其他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三、新建房(单位或个人)测绘成果备案

1

、宁波市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申请表;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复印件(校验原件);

3

、建筑竣工图;

4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5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复印件(校验原件);

6

、地名办出具的门牌坐落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

7

、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区域划分图(专指有地下室工程的建筑)复印件(校验原件);

8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原件及电子文档;

9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委托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校验原件);

10

、其他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四、改扩建项目测绘成果备案

1

、宁波市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申请表;

2

、已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土地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

、扩建、改建、翻建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复印件(校验原件);

4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复印件(校验原件);

5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原件及电子文档;

6

、其他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五、商业、办公用房权属分割项目测绘成果备案

1

、宁波市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申请表;

2

、已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

、土地部门分割联系单原件;

4

、消防部门意见原件;

5

、原设计施工图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分割平面图原件;

6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原件及电子文档;

7

、其它应提交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