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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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非本地户口在我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监护人)携带接生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身份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由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我们公司第一次申请测绘资质,我想问一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文案,法定代表人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文案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四)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五)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南京贯标认证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测绘资质,20年的咨询公司。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具体需要证件,需要各个地方会有所差异,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办理出生证明要新生儿父母身份证,结婚证。
法律规定:《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为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生儿母亲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见附件4);
新生儿母亲死亡、失踪、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文件;失踪的应提交法院宣告失踪的证明文件;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应提交法院确认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生效判决文书,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应提交新生儿母亲近亲属或监护人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及有关身份关系等的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新生儿母亲有上列情形且未婚,新生儿父亲为新生儿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交新生儿父亲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及与新生儿的亲子鉴定结论(验原件,交复印件),新生儿已出院的,还应提交新生儿足纹比对一致的鉴定结论(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验原件,交复印件)。
新生儿母亲或父亲死亡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的,应提交死亡证明、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文件;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失踪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的,应提交法院宣告失踪的证明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不提交新生儿父亲身份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并在《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新生儿母亲死亡、失踪、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其近亲属或监护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并在《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三)新生儿父母合法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不提交新生儿父母合法婚姻关系证明的,由新生儿父亲向签发机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在《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签字确认。[1]
(四)委托他人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原助产机构在新生儿出生后助产技术服务资质被取消的,还应提交原住院病历复印件或住院分娩证明。
(六)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新生儿母亲尚未出院的,应提交新生儿母亲签字的书面情况说明。
2.新生儿母亲已经出院的,应提交新生儿母亲签字的书面情况说明及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新生儿母亲指纹比对一致的鉴定结论或新生儿足纹比对一致和亲子鉴定结论(验原件,交复印件)。
因新生儿母亲死亡、失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法提交新生儿母亲本人签字的书面情况说明的,由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人提交书面声明,并在《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七)新生儿父亲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与产妇住院分娩病历中登记的丈夫信息不一致的,还应提交新生儿父亲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与住院分娩产妇病历丈夫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并提交婚姻关系证明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结论(验原件,交复印件)。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文案,原件1份;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父母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文案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文案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文案的,提供具有资质测绘资质办理出生证明文案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提供父母双方签署婴儿民族成份确认书,原件1份;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