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资质取消后怎么地质勘查招投标资质

将实行地质勘查信息公示公开。2017年《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公布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地灾行业已取消的资质,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后将实行地质勘查信息公示公开地灾行业已取消的资质,国土资源部建设全国地质勘查信息公示平台,由地质勘查单位自主填报、定期更新其业绩及勘查活动等情况,向社会公示,为投资人选择地质勘查单位提供服务,同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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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取消,合并的那些建筑资质,还有哪些

一、已经取消/拟取消的资质

1、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已取消

20686814年11月6日起,各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2014年12月6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停止受理上述资质申请。企业已持有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2、园林绿化资质已取消

2017年4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园林资质正式取消。

3、招标代理资质或将被取消

2017年7月,根据招标投标协会的座谈会通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对招投标市场的影响和效果等会议内容进行研究座谈,在国务院“放管服”的背景下,招标代理资质或将被取消。

4、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时间未定)

根据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7年工作要点,将积极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浙江、安徽、陕西3省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离正式文件出台应该不会很长。

5、工程咨询资质拟取消

发改委前段时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拟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资质认定后期会调整为社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

二、已合并的建筑资质

1、建筑防水工程和防腐保温工程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建筑智能化工程和电子工程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通航设备安装工程和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高耸构筑物工程并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电信工程并入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6、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洞工程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7、堤防工程并入河湖整治工程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

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9、炉窑工程和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入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0、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并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1、管道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企业资质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

通过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政策,关于企业资质未来发展趋势有几点判断,仅供参考!

第一、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逐渐简化弱化是必然的方向;

第二、资质会不会全部取消?认为全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哪些资质会被取消?认为市场化程度高、施工安全质量风险低、不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资质或将被取消!例如:已经取消的园林绿化资质、正在研究建筑施工劳务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将是取消的重点;

第四、哪些资质不会被取消?认为涉及国计民生、安全质量风险高、技术难度大的资质短时间内被取消的可能性低,例如:各类施工总承包资质;

第五、没有取消的资质改革的趋势?住建部明确提出今年将修订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企业经营的核心是信誉与业绩,这是资质将引导的方向,也是趋势。

被取消的专业承包资质有哪些?

分别是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爆破。

专业承包资质被取消的原因:

由于资质主管部门变更取消的 被取消的专业承包资质中,电梯安装监管由国家质监总局负责、无损检测由现有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监管、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及炸药管理由公安部门负责,所以电梯安装、无损检测、爆破等3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被建设部取消。

因工程建设难度低、事故不易发生取消的。

除了1中因为监管部门变更而被取消的资质,剩下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门窗、预应力、体育场地设施等5项专业工程资质,都是因为因工程建设难度低、事故不易发生而被取消的。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资质取消没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的公告》(2014年第29号),取消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和备查。

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由评估单位自行组织具有资格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拟提交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

一、删去《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七条第一项、第八条第一项、第九条第一项。二、删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六条第一项中地灾行业已取消的资质的“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地灾行业已取消的资质,第二项中地灾行业已取消的资质的“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地灾行业已取消的资质,第三项中的“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删去第七条第一项中的“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上”地灾行业已取消的资质,第二项中的“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第三项中的“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删去第八条第一项中的“1.注册资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以上”,第二项中的“1.注册资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上”,第三项中的“1.注册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三、删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第五条第一项中的“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上”,第二项中的“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第三项中的“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四、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结果,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五、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第八条第三款修改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名录由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拟定,由国土资源部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地质勘查资质取消,那又怎样

文件摘要 摘自:

取消审批后,国土资源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发布开展地质勘查的标准和规范。2.充分发挥地质勘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3.对政府部门委托的地质勘查任务,要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并对委托任务承担相应行政责任。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建立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取消审批后,国土资源部要制定开展地质勘查的标准和规范,并督促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全面掌握地质勘查单位信息,要求其按照标准规范开展工作。2.对政府部门委托的地质勘查任务,要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3.对为市场提供服务的地质勘查单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建立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那么,什么是地质勘查及地质勘查资质?

地质勘查是地质勘查工作的简称,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重点有所不同的调查研究工作。按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地质勘查工作。

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和专业地质勘查资质;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液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石油),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煤炭等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资质;专业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地球物理勘查资质、地球化学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地质钻(坑)探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

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级;其他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级。

想申请地质勘查资质?你需要——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具有资格的勘查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勘查设备、仪器;

(四)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

申请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书;

(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三)勘查技术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勘查设备、仪器清单和相应证明文件;

(五)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关文件。

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地质勘查资质的“局限性”

取得甲级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本类别所有的地质勘查活动。

取得乙级和丙级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的地质勘查活动的范围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地质勘查单位不得超越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不得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

未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地质勘查活动,或者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继续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地质勘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审批机关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一)不按照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

(二)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的;

(三)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的;

(四)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

(五)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的。

被依法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单位,自吊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地质勘查资质。

地质勘查资质还没有取消,所以地质勘查单位还可以赖以生存。

地质勘查资质取消有何利弊

资质的取消,意味着甲乙丙级资质将不再具有实质性意义,也就是说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具备了编制相关技术报告的能力和水平,都可以承担相应技术报告的编制任务。

失去资质垄断地位的国有地勘单位面对技术实力较强的个人时,无论成本控制、责任明晰等各方面将全面落入下风。国有地勘单位不得不面临两个选择,第一,退入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勘查领域;第二,拥有自有探矿权的国有地勘单位通过资本运作获取的资金,走探采一体化道路。

地质勘查资质取消“影响重大”?

首先,公司可以节约大量经费,同时严格提高自己内部报告的质量。矿业萧条、矿企节衣缩食,而资质的取消,给了我企业一个打造自己团队和节约成本的好机会。如果公司自己的地质人员能够学会吃透报告标准,相信都是可以写出合乎规范的报告。

这也强迫设计院勘察院等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坐着喝茶看报纸就能把钱挣了的日子不在了,现在公司不必再用钱去买盖章了。那么,资质单位要想拿回这部分钱,必须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招收更多技术人员并进一步进行培训,对自己的报告内容提高要求。

这或许是到目前为止地勘单位最大的革命。地质工作或由独立地质师开展或依附于大型矿企。相应的独立地质师配套制度也将呼之欲出,这将会刺激更多中小型咨询公司或者个人咨询师参与到这种竞争中来。部分威望高、技术力量强的个人会组成新的团队。不同的团队也可以重新组合,形成合伙人制度的公司。整个社会形成一种良性有效循环。既然这碗羹谁都能来分。论关系,大家也各凭本事。那么中小型咨询公司和个人咨询师,要的钱又少,干的活儿也多,出来的报告质量也高,总会有一些公司愿意尝试用这些人的。企业的真正“资质”就是公信度和业绩,“资质”的高低完全有市场和行业内部考评决定。

矿业界里的不同观点——

有人认为这只是换汤不换药,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改变。

有人则拍手称快,去除了这些冗杂的资质,很多人都有大展身手的机会了。

部分网友的观点——

网友A:这是地勘机制与国际接轨的一步,未来可能围绕一批业内专家形成若干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业内声望的地质勘查团队。信誉和业内口碑将是地勘单位的生命线。

网友B:这说明大小地勘单位都具有同样的起步线,给小地勘单位一线生存希望。取消地勘资质,才能充分显示市场竞争的优势。

技术人员怎么办?

在大变革的时代,时刻做好变的思想准备。天下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应对变局的方法不是关系、门路,恰恰是自己的本领。

自由竞争的时代,是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时代。如果你没有转行,还是刻苦磨练内功吧。我们相信,真正开始大浪淘沙后,会留下矿产地质工作人员中最优秀的一批,而且也会得到合理的物质和精神回报。

中国地勘市场形势会是什么样的局面?

1.国有地勘单位、个人、合伙制公司等各类市场主体全面竞争

失去资质垄断地位的国有地勘单位面对技术实力较强的个人时,无论成本控制、责任明晰等各方面将全面落入下风。国有地勘单位不得不面临两个选择,第一,退入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勘查领域;第二,拥有自有探矿权的国有地勘单位通过资本运作获取的资金,走探采一体化道路。

围绕着部分威望高、技术力量强的个人会组成新的团队。不同的团队也可以重新组合,形成合伙人制度的公司。可以参考律师事务所的运营模式。

2.第三方质量监管机构将出现

我们知道,传统国有地勘单位的质量体系被称为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很大程度上质量监管是本单位自律的事情。地勘质量的责任人也是地勘单位集体承担。

未来,由于地勘市场主体变得复杂与多样,地勘工作的质量亟需一个中立的第三方进行监督。在市场的呼唤之下,第三方质量监管机构将出现。

3.专业化的工程施工公司、样品分析实验室独立出现

当前廉价、高效、低质的私人钻机在未来责任明晰、高标准的质量要求下将逐渐淘汰,取而代之的是专业化、标准化的工程施工公司。工程施工行业的平均素质将大幅提高。

样品分析实验室基于同样的理由将提高专业化水平,部分民营实验室可能出现。

4.将出现1-2家互联网平台全面整合地勘市场主体,形成”地质勘查+互联网“的局面

地勘资质要求取消后,地勘市场主体数量大大增加。信息不对称是阻碍地勘市场甲乙双方进行产品交换的最主要原因。互联网由于具有即时、便利、无地域限制的特点,将是整合甲乙双方供需信息的最佳平台。不出意外,互联网地质平台将整合未来技术力量供应方和需求方的大部分信息。从其它行业的竞争结果看,互联网地质平台竞争的最终结果将是一家独大或两家共治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