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规划纳入什么组织编制?
1、这算是消防法将安全纳入城乡规划编制的规定。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2、因为消防站的建设、消防道路的建设、消防通讯和水源的建设、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的配置、危险化学品等大型企业的位置等将安全纳入城乡规划编制,都和城市规划有关将安全纳入城乡规划编制,消防的规划如果不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会影响这些方面的总体布局,从而导致一个城市消防基础建设的落后,所以要纳入。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问82:城乡建设消防安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经费保障措施有哪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乡消防安全规划将安全纳入城乡规划编制的编制经费以及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将安全纳入城乡规划编制的建设、维护以及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安全纳入城乡规划编制,并予以保障。
投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乡消防安全规划的要求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予以立项将安全纳入城乡规划编制,并将其列入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将安全纳入城乡规划编制;在审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时,应当审查公共消防设施的投资计划。
建设、财政部门应当在城乡维护费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及管理。应将消防供水费用列入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城乡消防安全规划编制以及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维护以及管理经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发展改革以及公安部门联合制定。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安全纳入城乡规划编制,结合本省实际将安全纳入城乡规划编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实施和修改城乡规划将安全纳入城乡规划编制,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包括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州(地、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第三条 城市、镇应当制定城市规划、镇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法制定规划。鼓励确定区域以外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乡、村庄,应当纳入城市规划、镇规划统一规划和管理,不单独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将安全纳入城乡规划编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实行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的制度。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六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州(地、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导下,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电子网络系统,实现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共享,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效能。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州(地、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州(地、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第十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西宁市总体规划由西宁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州(地、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一条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总体规划(包括西海镇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州(地、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州(地、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三条 城市、镇的重要地块可以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镇重要地块以外的其他地块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安徽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维护、使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是指利用视频图像设备、技术,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部位的图像信息进行采集、传输、显示、存储和处理的系统。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教育、文化、商务、水利、民政、卫生计生、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使用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供电、通信、网络运营等单位应当配合做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相关保障工作。第五条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使用,遵循统一规划、统筹建设、资源共享、合法使用的原则。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使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第七条 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部位应当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一)公路和城市道路的重要路段、路口、隧道;
(二)旅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大厅、通道、出入口;
(三)商业中心、农贸市场、会展中心、商业街的公共通道和出入口;
(四)广播、电视、通信、邮政、大型电子信息处理等系统的重要部位;
(五)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长途客运车辆等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
(六)机场、港口、车站、城市轨道交通站、城市公共汽车枢纽站、停车场的重要部位;
(七)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水、电、燃油、燃气、热力供应设施的重要部位;
(八)研制、生产、储存、销售危险物品场所和大型物资储备场所的重要部位;
(九)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和存放重要文物、资料、物品的纪念馆、展览馆的重要部位;
(十)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的重要部位;
(十一)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的重要部位;
(十二)公园、旅游景区、城市广场、地下人行通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要部位;
(十三)居民住宅区的重要部位;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场所和部位。
前款所称重要部位,由涉及公共安全场所的建设、管理或者使用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公安机关应当对重要部位的确定予以指导、监督。第八条 下列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部位,禁止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一)旅馆客房、集体宿舍的房间内;
(二)公共浴室、更衣室、试衣间、哺乳室、卫生间;
(三)金融机构内可能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操作部位;
(四)选举箱、投票点、举报箱附近可能观察到个人意愿表达的部位;
(五)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部位。第九条 公路和城市道路的重要路段、路口、隧道,城市轨道交通站、城市公共汽车枢纽站,开放式公园的主要通道和出入口,以及城市广场、地下人行通道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部位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和维护。政府组织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应当利用、整合已有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避免重复建设。
除前款规定以外,本办法第七条所列其他场所、部位应当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由该场所、部位的建设、管理或者使用单位负责建设。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部位安装视频图像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