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制定“十四五”城市总规实施方案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昨天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工作情况与研究处理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城乡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北京城市体检工作情况城乡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报告。报告指出,本市人口和建设用地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实施方案了减量提质,同时完成了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品质提升详细规划、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规划。下一步,本市将制定“十四五”时期总规实施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北京市国土空间近期建设规划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方案(2021年—2025年)》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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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街道更新治理城市设计导则

报告提出,本市精心组织实施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推动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不断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围绕政治中心,全面提升中央政务服务保障水平。完成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品质提升详细规划、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规划。编制完成街道更新治理城市设计导则,探索街区更新机制。围绕文化中心,精心保护好历史文化金名片。开展北京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形成大运河文化带空间管控与风貌引导规划城乡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初步成果,建立中轴线沿线项目规划方案协调审查机制。

围绕国际交往中心,加强国际交往重要设施和能力建设。编制北京推进国际交往中心专项规划、优化完善重大外交外事活动区等国际交往功能空间布局。编制完成雁栖湖国际会都控规优化方案。加快推进国家会议中心二期项目服务设施建设。围绕科技创新中心,推动“三城一区”等重点地区规划建设。编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规划。形成怀柔科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沙河高教园区和良乡大学城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做强对接“三城”的技术成果放大承接平台。

人口和建设用地减量提质

推进城市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本市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制定北京市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实施方案,制定分圈层、多维度的城乡建设用地减量途径。

本市减量提质取得新突破,2018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2154.2万人。总建设用地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实现由增到减的拐点,全年城乡建设用地减量35.92平方公里。在人口、建设用地“双减量”的同时,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利用效益逐年提高。

七个区签约了173名责任规划师

报告提到,本市探索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城市副中心多层级归化,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镇域规划,同步推进各级各类专项规划编制。

扎实推进分区规划及亦庄新城规划编制工作。目前,13个分区规划和亦庄新城规划已正式批复实施。扎实推进城市副中心控规有效有序实施。组织开展副中心运营中心规划选址和实施路径研究城乡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加快编制路县故城考古遗址公园设计方案。

本市推动协同发展重点领域任务、重大项目落实。建立与廊坊市日常工作对接机制。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成通航,大兴机场高速、轨道交通大兴机场线等同步投运,北京正式进入双枢纽时代。积极推动首钢北区重点项目和冬奥项目的实施建设,积极服务亚投行总部永久办公场所落地。

此外,本市积极推进责任规划师下基层、进街道、入乡村,已有七个区签约了173名责任规划师,覆盖了148个街镇乡和片区。

城市体检15项指标提前完成2020年目标

本市持续开展2018年度城市体检工作。体检中15项指标提前完成2020年目标,95项指标进展较好。首次城市体检发现进展缓慢、提出需重点推进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平原地区开发强度等7个指标也已扭转趋势向好发展,说明减量提质发展取得切实成效。

报告提到,2020年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102项任务的最后一年,将统筹推进各项任务按照目标和要求落实到位,确保102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将制定“十四五”时期总规实施工作方案

下一步,将制定“十四五”时期总规实施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北京市国土空间近期建设规划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方案(2021年—2025年)》编制,加强对“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空间支撑和保障,为市级专项规划和各区分区规划实施提供统筹工作平台,深入推进“多规合一”,促进规划实施在空间布局上聚焦、在空间保障上有力、在空间效果上协调。尽快出台本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强化规划传导,实行全域管控,推动多规合一。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杨中元作了对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北京城市体检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四项建议,包括加大非首都功能疏解力度,合理调控人口布局,让首都功能核心区真正静下来。尽快提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水平,科学有效解决交通和住房等问题,加快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政策机制,精心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金名片等。

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2021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水务、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体、市政、教育、卫生、人民防空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第三条 横琴新区管理机构依法行使市一级规划管理权限。

各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各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履行区政府的职责。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进行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其审议意见是审批规划和项目的重要依据。

确需对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成果进行修改的,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组织编制单位提出申请,由组织编制单位充分论证并组织审查后,报告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或者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需再次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的事项,依法需公示的,应当在审议前进行公示。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调整第一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五条 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和平衡全市范围内各层次、各类别涉及空间利用的城乡规划。

市自然资源部门和市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镇政府和有关建设单位依据职责组织或者参与相关城乡规划编制。第六条 规划编制经费按事权与责任相适应原则,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自然资源、财政部门和规划项目组织编制单位应当按照市级城乡规划编制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开展规划项目的申请、审核、入库、资金分配计划、监督检查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第七条 市政府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对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后,将审议意见和审议意见处理情况随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报送省人民政府审查。第八条 分区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合理配置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以及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并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指导性要求,其规划期限应当与总体规划相一致。

中心城区分区规划,由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区、经济功能区范围内的分区规划,由区政府会同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编制。分区规划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第九条 城市设计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由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编制,并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程序报批,其成果应当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

城市设计应当加强对山脊线、天际线和滨水岸线的规划控制,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山海相拥、陆岛相望、城田相依的风貌格局。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方面符合城市设计要求。第十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当根据需要同步开展交通、市政、景观、环保、水资源等专项评估,经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后,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依据。

横琴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在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由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审批,并报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全市性涉及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的立项、编制、审议、审批、实施和监督工作,按照专项规划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镇总体规划由镇政府组织编制,经所在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区政府、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第十三条 村庄规划由镇政府组织编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区政府批准,并报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村庄规划应当定期进行修编。组织编制机关应当论证修改的必要性,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方案公示后,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区政府批准,并报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位于城镇地区的村庄应当纳入所在地的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一规划管理,可不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2019年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篇一: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的有关精神,统筹安排、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和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耕发[20XX]号)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文件精神,结合的实际,特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目的,以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平台,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土地整治活动,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和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

二、编制原则

1、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细化和落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的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

2、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围绕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3、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统筹安排全区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到上下衔接;加强部门协调,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4、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依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专家队伍,加强协作,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做好土地整治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特别要考虑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三、主要任务

土地整治规划以20XX年为规划基期,2020年为规划期,提出阶段性目标。规划数据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数据相衔接。

1、全面评价上一轮规划及相关工作情况。全面总结、客观评价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情况,认真研究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序推进的意见和措施。

2、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国土资源大调查成果,结合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补充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及其节约土地的规模和范围等。

3、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围绕国家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结合地方实际,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权属管理、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收入使用、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4、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

5、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围绕粮食产能核心区和战略后备区建设、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

6、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补充耕地管理体制改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7、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二调成果,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推进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的建设,实现规划成果叠加上图、动态更新。

四、规划成果

1、规划文本。重点阐述土地整治的条件和要求,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土地整治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工程,资金安排与效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2、规划说明。简述规划编制的背景,说明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等确定的依据,以及规划方案拟定、论证、确定的情况。

3、规划图件。包括土地整治潜力分析图、土地整治规划图,以及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图、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增减挂钩等规划专题图。以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比例尺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一致。

4、规划附件。包括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评审论证材料等。

5、规划数据库。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库标准建设。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20XX年4月)。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收集整理相关规划编制的文件、规程和标准。

(二)调查分析(20XX年5月)。以乡镇为单元,收集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等基础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分析评价土地整治条件和潜力。

(三)拟定方案(20XX年6月)。在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提出土地整治方案。

(四)协调评审论证(20XX年7月)。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规划供选方案进行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

(五)评审报批(20XX年8月)。规划成果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六、工作组织

(一)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政府领导为组长,区国土、发改、农牧、财政、水利、住建、环保及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规划编制中重大问题,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整理中心、地籍、耕保、财务、登记中心等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承担规划的编制组织工作。

篇二: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XX】143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XX府办明电【20XX】97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发【20XX】10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整体推进、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要求,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步伐,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把全镇农村规划建设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原则。科学确定村庄建设布局,确保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城镇规划、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积极性,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规划符合农村实际,方便农民生产生活。

(三)坚持体现民族特色原则。根据各地自然条件、风俗民情、居住习惯等因素,引导农户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建筑风格和建设户型,实现房屋内部现代化与外部特色化的和谐统一。

(四)坚持适度集中原则。积极探索在资源富集地、集市、城镇周边、公路沿线等区域集中规划、建设村庄,鼓励生存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滞后、地质灾害频发的居住点和小村并入大村建设。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自然环境、资源分布实际,统筹考虑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建设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保护耕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布局。

三、目标要求

到20XX年底,用两年时间完成53个村庄编制目标任务,其中20XX年12月底前完成2个行政村总体规划和30个自然村建设规划编制、报批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1个行政村总体规划和20个自然村建设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四、编制要求

(一)把好规划政策。

1、村庄规划包括整治和建设两部分,在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实施,规划编制或修编应与土地利用、基本农田保护、交通、水利和国民经济发展等规划相衔接,对村庄的性质定位、人口和利用规模、产业布局与发展、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等进行预测和科学规划。

2、村庄规划建设要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引导拆旧建新,以整治“空心村”和利用荒山、荒坡地建设为主。占用耕地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20平方米,占用荒山坡和拆旧建新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50平方米,坚持“一户一宅”,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3、村庄规划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结合地形,依山就势,不搞“一刀切”,不推山、不砍树、不填塘、不大拆大建,以“四通五清六改”(通路、通水、通电、通宽带网,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草炭堆、清粪堆,该路、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房)为主要内容,立足整治环境,抓好村庄,搞好房屋立面整饰和地坪硬化,拆除闲置旧房,集中建设畜厩,配套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4、低于30户的村庄原则上不做规划,可考虑整村搬迁至附近基础设施条件好的村庄。

(二)注重地形地图测量。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筹措资金和委托地形图测量,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技术指导。村庄地形图要以村部为核心,对近期拟定改造整理及新村建设的范围进行测绘,测绘比例尺要求1:500或1:2000,部分村庄采用卫星图片进行现状图采集。

(三)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让村民参与规划,特别是规划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规划经报批后要公开展示,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参与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结合实际开展法规宣传活动,普及村庄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庄规划工作。

(四)完善规划内容、提高规划编制质量。行政村按“两图一书”(现状分析图、总体规划图和总体规划编制说明书)编制总体规划,自然村按“三图一书”(现状分析图、建设规划图、住房建筑方案图和建设规划编制说明书)编制建设规划。同时,尽量采用《富源县农村民居通用图集》,确保村庄规划工作达到规范要求,真正体现民族民居特色。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结合实际,按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标任务,把各个村庄规划编制进行捆绑打包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规划编制,形成以规划设计单位为主,镇、村委会、自然村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优质、高效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五)抓好规划评审。严格执行《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报批程序,行政村总体规划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自然村建设规划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报村委会审核,由镇人民政府批准。

(六)加强规划成果管理使用。村庄规划成果实行档案化管理,并按要求录入云南省村(镇)规划档案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XX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镇长

副组长:XX人大主席

成员:XX办公室主任

XX镇村建所所长

XX大河国土分局局长

XX镇林业站站长

XX镇环境保护所所长

XX镇扶贫办主任

XX大河财政所副所长

XX村委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建所,由X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为各村(居)委会大学生村官和村建所干部,具体负责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业务指导、计划任务分配和落实。镇人民政府作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事实主体,确保编制工作按时按期完成。

(二)提供资金保障。按照分级负担原则,村庄规划工作经费省补助1000元/村,市补助1000元/村,县财政补助1000元/村,不足部分由镇人民政府自筹。

(三)抓好人员培训。加强规划编制队伍建设,以镇村建所干部为主,新农村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为辅,通过现场指导和组织技术培训等形式,增强规划编制技术力量,提高规划编制技术人员业务素质。

(四)强化规范管理。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建设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五)严格监督检查。镇人民政府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列入对村委会、各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要求规划目标任务的,将按规定进行行政问责

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小城镇建设与城镇建设、小镇建设意义相近,但又有细微区别,关于小城镇建设工作怎样实施呢?下面是有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为了进一步发挥蒲州镇独特的区位和自然资源优势,扩大小城镇规模,提升小城镇功能,打造一个布局合理、整洁优美、功能配套的新型城镇,根据蒲州镇总体规划,结合蒲州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划小城镇,建设小城镇,发展小城镇为重点,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镇、旅游名镇、和谐新镇”的战略目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大力发展以旅游观光、餐饮娱乐为主导的第三产业,用现代化理念建设经营小城镇,提升城镇文化品位和质量,为实现农村城镇化、城镇现代化打造平台,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推进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永济市蒲州镇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永济市蒲州镇小城镇建设领导组:

组 长:麻亚龙(党委书记)

副组长:聂学政(镇长)

张军峰(党委副书记)

吴温霞(纪检书记)

相 挺(副镇长)

成 员:屈 波(财政所所长)

李锁牢(城建办主任)

吴红军(交通道路站长)

薛银锁(水利站站长)

王国玺(林业站站长)

姚耀强(派出所所长)

吕刚平(土地所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蒲州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相挺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小城镇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实施内容

蒲州镇小城镇建设主要以蒲州镇旅游景区拓展改造为重点,确立“旅游带动、科技支撑、城乡一体、跨越赶超”的总体发展思路,着力挖掘蒲州镇文化内涵,强力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民生改善”重点工程,打造一流“经济强镇、旅游名镇、和谐新镇”。

今年实施的主要工程有:

一、蒲州镇旅游景区提升工程

本镇旅游景区东起永济西高速路口至域西黄河坝,东西长8.5公里。景区包括普救寺、蒲州古城遗址、唐铁牛、鹳雀楼。主要提升项目:

1、新建旅游接待中心

在景区入口占地30亩,目前土地调整已到位,围墙正在建设中,主体工程设计已完成,招标工作正在进行。

2、旅游路绿化提升工程

按照现代林业的绿化理念,遵循“人文性、景观性、生态性、实用性”的原则,采取“乔、灌、花、草”相配置,“带、网、片、园”相结合的模式,高标准完成旅游路全线绿化升级工程,共栽植各种树木3万余株,绿化带建设1万平方米。

3、西厢大街绿化

西厢大街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抓好大街的绿化工程,新栽各种树木2800株,新建绿化带4000平方米。

4、西厢大街广告牌匾整治及立面仿唐改造

西厢大街是旅游景区中心位置,是贯穿三个景点的必经地,大街的建设和环境直接影响着对景区的整体评价。为此,我们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必须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和立面仿唐改造,对沿街商户门牌广告采取五统一(统一制作、统一模式、统一颜色、统一规格、统一字体)进行彻底更换。对沿街已建成的153户门房进行立面仿唐改造,具体要求完成仿唐墙、侧墙、柱子及屋顶喷漆等唐式格局。对未建的严格图纸审核,按照唐式建筑进行建设或改造,使西厢大街成为一条亮丽的风景线,“一朝步入大街,一日梦回千年”的盛唐蒲州风采将又一次呈现在世人面前。

5、修建硬化绕村道路

为了缓解西厢大街车辆通行,保持大街清洁和优美环境。今年在大街商户屋后新开通硬化一条东西大路,既减轻大街车流压力,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6、大力发展旅游景区“农家乐”

为了发挥本镇旅游资源优势,充分利用特色资源,我们积极引导和鼓励发展一批“农家乐”。目前,在景区发展“中都渔村”、“迎熙苑”、“盛唐庄园”、“河东农家”等集休闲、餐饮、服务为一体的“农家乐”6家,各有所长,各有特色,环境优美,贴近现实。

7、大力发展特色观光农业

延伸旅游产业链条,针对景区有利的土地资源有势,在景区沿线和景点周围,新建生态旅游观光园、自摘园8家,发展早熟杏、桃、核桃等各种特色品种2000余亩,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植物的沟通。

工程进度:除了游客接待中心年底建成外,其余项目都在10月底完工。

资金构成:工程预计投资8800万元,由镇、村、户自筹

二、蒲州镇生态园林休闲区

拟定内容及规模:我们秉承“突出本土特色,展示旅游文化,体现生态自然”的理念,在景区旅游路两侧铁牛馆至鹳雀楼,新建占地80余亩,栽植雪松、栾树、红叶李、女贞等各种苗木15000余株,硬化游园自然格局慢行便道8000余平米,高标准建成生态休闲观光园区。这一休闲生态区的建立,将吸引更多的游客放弃坐车而漫行在密丛林中和生态园中,体验自然美景,享受自然生活。

工程进度:在10月底前到位。

资金构成:工程预计投资850万元,由镇政府自筹。

三、蒲州镇商业街工程

拟定内容及规模:一是完成蒲州商业街硬化工程,全长1.8公里,预计工程投资860余万元;二是完成蒲州商业街雨、污排水工程,共完成全长3.6公里管道铺装,预计投资600余万元;三是完成蒲州商业街亮化工程,共安装太阳能路灯120余盏,在西厢十字路口安装高杆灯4盏,预计投资238余万元;四是完成蒲州商业街人行道铺装工程,全长3.6公里,预计投资240余万元;五是完成蒲州商业街绿地建设和园林绿化工程,预计投资180余万元。

资金构成:工程预计投资2700万元,上级补助和镇政府自筹。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规划。所有列入小城镇建设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根据总体规划,依法按程序规范建设。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确保小城镇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创新建设机制。要拓宽融资渠道,采取招商引资、垫资建设、资金担保等多种有效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要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把小城镇作为资产来经营,全面增强城镇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强化目标责任。小城镇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拆迁建设工作涉及量大面广,要建立健全小城镇建设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确保小城镇建设各项工程按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

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XX〕30号)和《中共鄂州市委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决定》(鄂州发〔20XX〕1号)精神,为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建设“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先行区为目标,以武汉城市圈建设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基地集中”的原则,促进城乡统筹和小城镇集约、有序发展,建成一批产业集群、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特色小城镇,努力使我市小城镇建设与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关于支持鄂州率先进行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的要求,坚持把各乡镇所在地的城镇化发展作为全市小城镇建设的重点,着力抓好,全力推进。从20XX年起,市、区、乡镇三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每年不低于60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扶持十个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乡镇实现功能分区合理、交通布局规范、街区美化达标、生活环境清新、文化广场亮丽、配套设施齐全、城镇管理有序,向生态化、科学化、现代化中心城镇的目标迈进。到20XX年,十个特色镇(太和、汀祖、燕矶、碧石、段店、蒲团、涂家垴、沼山、长港、梁子)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以上,镇区人口在1万人以上,形成沿长江及106国道、316国道、宜黄高速公路组团式发展的新兴小城镇带、群。建设标准:各小城镇建有两条配套较好的街道,并实现主、慢车道和人行道硬化,路灯、给排水、绿化设施及垃圾收集点、果皮箱齐全;建成区路网覆盖率和硬化率达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上,人均道路面积8平方米。道路网络合理,功能明确,标志明显;自来水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供水普及率达95%以上;有一个集贸市场或专业街; 镇区停止零星宅基地审批以及住房建设,建有一个不少于100户的文明住宅小区,且绿化面积占用地面积的30%以上; 编制完成绿化体系规划,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建有一个公共绿化休闲场所,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平方米以上;建有一个经济适用的文体休闲健身活动场所;有一个卫生填埋式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必要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率达50%以上;有一个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电信、供电等主要基础设施基本配套。

三、工作任务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效能建设、高标准管理,着力提升小城镇的服务功能,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切实承担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镇,推动小城镇建设协调发展。

(一)以规划编制管理为龙头,完善城镇布局。认真执行《城乡规划法》,在城乡总体规划指导下,加紧编制建制镇、乡集镇和中心村的规划。总体规划应由乙级以上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经市村镇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按法定程序审批。20XX年底以前,全市各乡、镇必须完成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20XX年以前,总体规划确定要保留的中心村要完成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按照“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的要求,确定产业发展区、居住发展区、重点景观建设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内容与时序。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做好交通、通讯、能源、供水、绿化、排污、消防、环保等专业建设规划。积极推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制度,省定重点镇在20XX年以前要结合建设需要及时做好城镇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建制镇中心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五线”即红线(道路)、绿线(园林绿地、山体)、紫线(文物古迹)、蓝线(水体、湿地)、黄线(公共设施)管制制度。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规划前置审批制度,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各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加强对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的规划监督与管理,建设工程“一书二证”办证率要达到100%。建立城镇规划稽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重要规划的报告、备案制度,坚决杜绝和查处违规审批和违章建设行为。

(二)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城镇功能。20XX年重点实施5项工程。

1、道路建设工程。在完善小城镇对外交通网络的同时,对乡镇所在地的重点路面进行全方位建设和改造,使小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基本实现硬化,形成完善合理的城镇路网体系。尤其是十个特色镇,要搞好镇区功能布局,实现生活区、商贸区、工业区的科学划分。

2、供水工程。通过管网延伸为主、自备水源为补充的形式,使乡镇居民自来水普及率达97%,安全饮水率达100%。实现农村饮水城镇化、城乡供水一体化。

3、排水工程。立足小城镇实际,以清淤、砌岸、绿化为主要内容,修建、疏通明沟或暗渠,加快小城镇排水工程建设,确保排水畅通。选定较适合小城镇污水处理的成熟技术,办好花湖镇华山村污水处理项目试点并逐步推广。

4、绿化美化工程。大力抓好城镇绿地系统建设,将创建“国家园林城”活动延伸到小城镇,上下联动,城乡共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绿化设计,配套绿化用地要一次提供、统一征用,绿化工程要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

5、文化广场建设工程。要按照本乡镇规划要求,选择适宜地段建设供乡镇居民活动的文化休闲广场,达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配套活动设施齐全的标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实行严格的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法人制管理,要健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制度,加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提高建设质量和建设水平。

(三)以小城镇管理为抓手,提升城镇档次。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搞好镇容镇貌管理,治理城镇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绿化管理、设施维修和养护管理等规章制度,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创建活动,大力实施“三清四建五改”工程(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建卫生公厕、建垃圾池、建停车站点、建污水收集系统,改水、改路、改厕、改圈、改厨),积极倡导“八进”活动(车辆进站、摊点进市、商品进店、垃圾进池、污水进渠、畜禽进圈、杂物进房、晾晒进场),全面提高小城镇管理水平,促进镇容镇貌根本改观。

四、方法步骤

根据“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原则,我市小城镇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阶段。时间为20XX年元月至3月。主要任务有:

1、确定试点。选定梁子湖区沼山镇为全市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安排启动资金,落实建设项目,启动试点工作。

2、制定方案。出台《鄂州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3、会议动员。在沼山镇召开“全市小城镇建设现场会”,总结经验,安排布置今后三年全市小城镇建设工作。

(二)整体推进阶段。时间为20XX年4月至11月。主要任务有:

1、明确任务。各乡镇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小城镇建设计划,内容要详细, 要有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领导,上报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小城镇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同时,做好小城镇建设相关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小城镇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的规划和要求,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保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三)验收阶段。时间为20XX年12月。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核拨补助资金。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城镇,大战略”的总体方针,突出小城镇建设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的力度。市政府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建委,负责小城镇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各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市领导定点联系和市、区单位对口帮扶小城镇建设制度。从20XX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小城镇建设,并按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由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确定的建设项目先期拨付工程建设启动资金,余下补助资金将根据年底检查验收达标后再予兑现。区、乡镇应分别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市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为保证正常的业务开支,市政府每年按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的1%安排工作经费,由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使用。

2、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小城镇建设工作要纳入各区、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兑现奖惩。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小城镇建设竞赛”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小城镇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大改革力度,整合建设资源。要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的供水、排水、道路、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交通、电力、电讯、广播电视、卫生、环保、文化、教育、农业、水利等部门,在安排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时,要尽量向小城镇倾斜,形成小城镇建设的合力。要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小城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

为了全面推进我区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统筹规划、重点突破、项目带动、产业支撑”为指导,以加速人口、用地、产业集聚为出发点,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发展壮大镇域经济基础,全面提高小城镇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吸引农民向城镇转移,实现镇村互动,梯次推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产业集聚、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小城镇。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改造、完善、提升”的原则,按照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以现有城镇框架为依托,完成六个建制镇规划修编,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人口增加4%以上,建成区路网覆盖率和硬化率达到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8平方米。道路网络合理,功能明确,标志明显;自来水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供水普及率达到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上;燃气气化率达到60%,有不少于一个集贸市场或专业街;镇区停止零星宅基地审批以及住房建设,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建有健身活动场所;建有填埋式垃圾处理场和必要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率达到50%以上;有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电信、供电等设施基本配套。

三、建设对象

渭城镇、窑店镇、正阳镇、底张镇、周陵镇、北杜镇。

四、建设内容

(一)规划编制

以规划编制管理为龙头,加紧编制、修编建制镇总体规划。按照“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的要求,确定产业发展区、居住发展区、重点景观建设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内容与时序,及时做好镇区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建制镇中心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片资料齐全。

(二)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建设:在完善小城镇对外交通网络的同时,对镇政府所在地的重点路面进行全方位建设和改造,做到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全部硬化,镇区的道路、主要街道的人行道全部硬化,主干道路灯设置率100%,形成完善合理的城镇路网体系。

2、给排水建设:镇区实行集中供水,供水普及率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上,以清淤、延长管网为主要内容,修建、疏通明沟、暗渠,加快小城镇排水工程建设,确保排水畅通。

3、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垃圾箱、果皮箱布局合理、数量满足实际需要;有简单实用的垃圾处理设施;公厕布局、数量合理,使用正常,清洁干净,全部为水冲式卫生厕所,无旱厕。

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镇按照规划要求,选择适宜地段建设供村民活动的文化休闲广场,达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配套活动设施齐全的标准;有完备的中、小学校和中心卫生院、文化站等。

(三)镇容镇貌

参照城区沿街建筑景观整治标准,对镇区主要街道建筑立面进行美化改造,确保街道建筑立面协调美观,富有特色;广告和门头牌匾整洁、美观、规划统一。同时,加大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搞好镇容镇貌管理,大力整治城镇脏、乱、差现象,做到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集贸市场

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市场或综合市场,市场规划建设超前,管理措施到位,经营秩序规范。市场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完善,有专用停车场地,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现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项目阶段(20XX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各镇结合实际,尽快研究确定今年规划编制任务和建设项目,条件成熟的可先期组织实施。每个项目都要编制项目简介,明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形象进度和完成时限。各镇的建设项目于7月25日前报区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

(二)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7月26日至9月25日)

1、明确任务。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各自小城镇建设计划,内容要详细, 要有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领导,并上报区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小城镇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同时,做好小城镇建设相关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小城镇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的规划和要求,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保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三)项目观摩阶段(20XX年9月26至9月31日)

区委、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项目”的方法,对各镇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观摩、考核评比。

1、听汇报:听取各镇关于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

2、查资料:各镇和施工单位要精心制作能够反映项目概况、建设进程和实施前后状况对比的图册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做到有规划、有图纸、有展板,建设项目报建资料齐全。

3、看项目:现场观摩各镇小城镇建设项目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上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主要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全区小城镇建设工作。各镇、各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工作措施。要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的供水、排水、道路、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区发改、住建、国土、交通、卫生、环保、文体、教育、农牧、水利等部门,在安排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时,要尽量向小城镇倾斜,形成小城镇建设的合力。要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小城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快工作进度。各镇、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时效意识,倒排工期,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镇每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办公会议、工作协调会议,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及时交流工作经验,确保小城镇建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

(四)严格督查考核。区上将小城镇建设工作纳入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区住建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检查,及时通报。对任务不达标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以强有力的考核奖惩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