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入规划局工作?
要考公务员城乡规划如何考编制,专业一般是城市规划、城乡规划等城乡规划如何考编制的这些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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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的内容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编制办法》、《城乡规划原理》、《规划相关知识》、《规划法律法规》以及建筑学等几方面。面试的时候城乡规划如何考编制,一定要注意着装,准备好个人简历,更要会一些软件的操作:比如CAD、规划软件、POTOSHOP等。
学城乡规划考公务员很难吗?
城乡规划专业考公务员相对来说不好考,专业对口的公务员岗位较少,考试竞争压力较大。
城乡规划是支撑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继承和创新中华优秀文化、营造美好人居的重要领域。城乡规划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坚实的城乡规划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
具有社会责任感、团队精神、创新思维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能够在专业规划设计机构、管理机构、研究机构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及其相关开发管理、研究教育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城乡规划专业考公务员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科目共考2科,分别为行测(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报考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分为(一)、(二)两卷,分别用于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的报考者,并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有所不同。
城市规划事业编制考试类别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
事业单位考试A、B、C、D、E类专业目录。
A类专业目录;
类别名称:综合管理类-A类;
岗位解析: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城乡规划如何考编制的岗;
专业/学科类别: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理工学 、军事学等(文史哲学、政法学、也可报);
专业要求:(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及市场营销、工业工程、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审计、旅游管理、农林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财政税务、金融、经济学及经济贸易与管理、安全生产、材料学、计算机、统计学等);
B类专业目录;
类别名称: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岗位解析: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学科类别:文史哲学、政法学、艺术学、体育、政治学、经济学、宗教学等;
专业要求:体育学、教育学、历史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出版、哲学、中国语言文学、美术及摄影、设计学、舞蹈学、戏剧与影视、艺术理论、音乐学、法学、民族学、社会学、政治行政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等;
C类专业目录;
类别名称: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岗位解析: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学科类别:物理学、化学、地球科学、生命科学、天文科学、理工学、农学 、军事学等;
专业要求:地质地矿地理及测绘、电子信息、动物生产与动物医学、林学及林业资源管理、水产、植物生产与农业技术、海洋科学、化工及轻纺、化学、环境及自然保护、机械仪器电气及自动化、计算机、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交通运输及管理、林业工程、能源动力、农业工程、生物学、食品科学及工程、数学、水利水电水工、天文及大气科学、统计学、物理学、公安技术等;
D类专业目录;
类别名称:中小学教师类-D类;
岗位解析: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和教师岗位;
专业/学科类别:文史哲学、政法学、艺术学、体育、数学、物理等;
专业要求:体育学、教育学、历史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出版、哲学、中国语言文学、美术及摄影、设计学、舞蹈学、戏剧与影视、艺术理论、音乐学、法学、民族学、社会学、政治行政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等;
E类专业目录;
类别名称:医疗卫生类-E类;
岗位解析: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城乡规划如何考编制的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学科类别:中西医结合、中医学、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法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护理类、药学技术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专业要求:中西医临床学、针灸推拿骨伤、急诊学、麻醉学、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检疫、营养与食品等。
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有哪些
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有: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城乡规划如何考编制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城乡规划如何考编制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免考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城乡规划如何考编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城乡规划如何考编制的考试。
符合《规定》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怎么考
考试科目设置
共设4个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考试为滚动考试,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职业资格合格证书。
成绩管理
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合格标准
2012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发证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建设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申请注册条件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恪守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道德;
(二)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上工作。再次注册者,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的证明。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扩展资料:
初始注册登记
1、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由国家注册机构统一制定的“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申请表”;
(2)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3)工作证或聘用合同;
2、申请初始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人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3)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报国家注册机构;
(4)国家注册机构对省级注册机构报送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后返回省级注册机构1份存档。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核准注册登记,颁发《登记证》或《注册证》。对不予注册登记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续期注册登记
1、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由国家注册机构统一制定的注册城市规划师续期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在注册登记期内接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城市规划继续教育证明;
(3)工作证或聘用合同;
2、申请续期注册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续期注册登记申请并填写续期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续期注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所属省级注册机构;
(3)省级注册机构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续期注册登记条件人员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报国家注册机构审核,核发新的《登记证》或《注册证》。
(4)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将续期注册申请表返回省级注册机构1份存档。
续期注册登记的有效期限为三年,自准予续期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变更注册登记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注册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填写由国家注册机构统一制定的注册城市规划师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调出单位同意并在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3)调出单位的省级注册机构在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交还申请人;
(4)申请人向调入单位提交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
(5)调入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报送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6)调入单位的省级注册机构在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国家注册机构核准,并换发《登记证》或《注册证》。
(7)国家注册机构将加盖公章后的变更注册申请表返回省级注册机构1份存档。
2、本地区变更注册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均表示同意,并在变更注册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3)省级注册机构在变更注册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国家注册机构核准,并换发《登记证》或《注册证》。
注册有效期
注册城市规划师每次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应当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撤销注册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脱离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连续2年以上。
(四)因在城市规划工作中的失误造成损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城市规划师